报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具体要求公布 须参加高考

19.05.2015  09:01

  5月18日上午,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军队院校招生及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公布了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报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面试、军检6月29日至7月1日 ,分市(区)集中进行。录取为提前批次A段,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不分应届、往届。报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军队院校及国防生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批次A段

  填报时间为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

  《通知》指出,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不分应届、往届。报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报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除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分应届、往届)均可报考,身体健康,未婚。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均截止2015年8月31日);报考初级指挥专业的考生,应具备强健的体魄,良好的气质和吃苦精神,热爱军事指挥专业,适合培养为初级指挥军官。

  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县(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县(区)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拟报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的考生,应在6月25日前进行政治考核。

  省招办提醒,军队院校及国防生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批次A段,填报时间为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高考成绩达到院校对应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时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填报志愿。各级招生办要加大对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鼓励政审合格的考生积极填报志愿。填报志愿且成绩合格考生必须参加面试军检。

  面试、军检6月29日至7月1日

  分市(区)集中进行

  据悉,面试、军检分市(区)集中进行,时间定于6月29日至7月1日,上午7∶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报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的考生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政治考核表、本人条形码、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3张,按时参加面试、军检。

  《通知》要求,面试、军检分市(区)集中进行,由省军区招生办和有关市军分区政治部负责组织,各市(区)考生参加面试军检的地点分别如下: 西安、铜川、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第四军医大学校直门诊部(西安市长乐西路169号);宝鸡市:解放军第五三七医院(宝鸡市宝光路49号);咸阳市: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人民东路78号);渭南市:渭南市临渭区中医医院(渭南市老城街47号);榆林市:榆林市北方医院(榆林市新建南路131号);延安市:延安市人民医院(延安市七里铺街);汉中市:汉中3201医院(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783号); 安康市:安康市中心医院(安康市育才路)。

  面试、军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工作人员由总政治部指定的军队人员组成。按照《陕西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规定的内容组织进行。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面试结束后,要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论。如考生对面试结论有异议,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

  面试合格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军检。军检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主检医师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体格要求作出体检结论,签名负责。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3种,由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分县(区)整理,7月3日前报送省军区。

  录取提前批次A段

  烈士子女等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通知》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安排在提前批次A段,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投档比例严格执行院校招生计划的110%(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除同分考生外,严禁超比例投档。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办从非第一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1:1向招生院校投档,计划仍无法完成时,省招办会同省军区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公布缺额计划并公开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投档时按照计划缺额1:1向招生院校投档。录取时省招办提供军检表等军队院校录取所需信息,各院校录取分数线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执行,不得低于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国防生录取分数线执行院校在普通本科对应专业所在批次的分数线,在陕无招生计划的,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执行。

  此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招办对考生投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招办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对统考成绩达到学校投档线,政治考核、面试、军检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