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西安一区人大代表被依法拘留

28.03.2016  11:07
        3月27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妨碍民事诉讼、严重扰乱法庭庭审秩序的区人大代表兰某采取司法拘留十天的强制措施。

        3月24日,在长安法院审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坐在旁听席的兰某严重扰乱庭审秩序,致被告委托代理人路某脸部受伤。法庭审判人员当即制止其行为,并对其进行了严厉训诫。当天,长安法院对兰某作出拘留十天并处10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在兰某表明其长安区人大代表身份后,长安法院立即依法向长安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并书面提交了《关于提请许可对人大代表兰某予以司法拘留的报告》。3月27日上午,经长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作出《关于暂停兰某执行区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长安法院于今天上午11时以妨碍民事诉讼,依法对兰某执行了为期十天的司法拘留(10000元罚款兰某已于3月25日向法院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