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第十七届“群星奖”参赛作品的通知

25.11.2014  17:01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省管县文化(新闻广电出版)局,省艺术馆,各类社会群众文艺团体:

  为进一步繁荣全省群众文艺创作,做好备战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参赛工作,省文化厅于今年3月下发了《全省群众文艺创作暨第十七届“群星奖”参赛工作方案》(陕文社〔2014〕10号),根据有关工作部署,省文化厅定于2015年1月对全省新创“群星奖”参赛作品进行集中展演、比赛和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申报数量和申报标准

  按照《全省群众文艺创作暨第十七届“群星奖”参赛工作方案》有关作品申报数量及标准要求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音乐、舞蹈类参选作品需报送以下材料:

  1.作品DVD光盘(每张光盘只录制一个作品)

  2.作品报送表(见附件1、2)

(二)戏剧、曲艺类参选作品需报送以下材料:

  1.作品DVD光盘(每张光盘只录制一个作品,唱词、台词须有字幕);

  2.戏剧作品剧本1份,演员角色表1份;

  3.作品报送表(见附件3、4)。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文化行政部门、省艺术馆作为申报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或本单位申报作品的资格审查、选拔推荐和集中报送。每个申报主管部门在对作品申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报送1份申报报告,注明申报作品的名称、数量,加盖单位公章。

(二)除全省群文系统外,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放宽视野,广泛动员各类社会群众文艺团体积极申报。各类社会群众文艺团体可通过当地文化部门申报,也可直接申报。

(三)请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文化厅社文处。

    联系人:荆  皓  029-87277714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197号(邮编:710004)

                                     陕西省文化厅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