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职业院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38号)要求,现就各校“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的编制与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含民办)须按要求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的要求,鼓励各高职院校尤其是国家示范(骨干)校、省示范校,主动联系推动一批实际参与人才培养的企业,面向社会发布“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16)”。
二、报送内容
高职院校的质量年度报告至少包含:学生发展、教学改革、政策保障、服务贡献、面临挑战等五个部分(标题不限)和“计分卡”“资源表”“服务贡献表”“落实政策表”等4张表格(指标及内涵见附件),4张表格须在报告中体现,另以Excel格式(可在QQ群:244022756下载专用格式)随报告一并报送。
企业参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年度报告是落实“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的重要体现,可以按照国务院《决定》关于“规模以上企业要有机构或人员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的要求,重点从企业资源投入、参与高职教育教学(做法、成效和问题)等方面进行编制发布。
三、工作要求
各高职院校要将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实际办学条件、实训设备配置水平、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校企合作、院校治理能力、大学章程建设等情况纳入质量年度报告范围。
各高职院校和企业在撰写年度报告时,要强化定量分析和数据支撑,收集发掘高职教育在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主动服务地方和行业需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四、材料报送
(一)各高职院校须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质量年度报告。报告统一命名为:“**(院校全称)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年报须为word格式,并以“.doc”后缀命名,Excel数据表名称统一为“**(院校全称)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指标(2016)”。
(二)企业质量年度报告统一命名为:“**(企业+联系院校全称)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由牵头联系的高职院校负责报送。
(三)2015年12月21日(星期一)前,将公文(1份)质量年度报告(3份,含附件为Excel格式的电子表格)报送至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同时发送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联系人:滕勇
电 话:029-8215029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陕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罗继军
电 话:029-88668916 邮箱: [email protected]
材料报送地址: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市自强西路133号)教务处
附件:1. “计分卡”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2. “资源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3. “服务贡献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4. “落实政策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5. 填写说明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