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柞水老赖被拘留15日

24.12.2014  10:38
  12月4日,陕西省柞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重拳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蔡某、陈某2名“老赖”依法司法拘留15日,充分展现了该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决心,震慑了众多“老赖”,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蔡某于2010年10月31日至2012年8月5日期间,以陈某某等六人之名在银行借款31万元;陈某于2010年10月31日以高某等人之名在银行借款8万元,借款逾期后,蔡某、陈某两人却玩起了“老赖”的手法,一分钱不还,银行在催款无果后,遂将蔡某、陈某起诉至法院,经柞水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调解生效后,二人依然视法律为儿戏,继续坚持“拒不履行”的态度,银行遂于2014年11月18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调查核实,经查蔡某、陈某二人虽然目前生意上资金吃紧,但具有履行能力,他们拒不履行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其“玩老赖”的心态。执行法官在经过一番法理情的劝说后,蔡、陈二人仍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姿态,还口口声声说道:“我没有履行能力,看你们法院能把我怎么样?”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决定对蔡某、陈某司法拘留15天,以达到威慑被执行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