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拒不履行玩“失踪” 追究刑责促执行

28.10.2015  10:11
        陕西法院网讯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被执行人刘军、陆婷夫妇欠债不还,还玩起了“失踪”。10月27日,延川法院执行局通过移送公安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  罪,促使该案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刘军、陆婷夫妇因工程资金周转紧张向两位申请人杨翠、张峰分别借款20万元、15万元。借款到期后,刘军夫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无奈之下,杨翠、张峰只能将刘军夫妇告上法庭,延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由刘军、陆婷一次性偿还申请人杨翠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张峰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但是判决生效后,刘军夫妇仍未按期履行义务,杨翠、张峰两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延川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军、陆婷夫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谁知刘军、陆婷夫妇不但不履行义务,甚至还玩起了“失踪”。经查,刘军名下有房产一套。延川法院执行局合议庭认为: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义务,但逃避执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  罪,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2015年10月21日,延川县公安局刑警队找到了陆婷,并将其带回法院,建议由法院先行对其司法拘留,然后由公安机关继续侦察,将此案作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  罪的典型严肃处理。

        10月26日,延川法院依法作出对陆婷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在司法拘留期间,陆婷终于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主动承认错误并提交悔过书,同时交纳了5万元案款并提供担保,并与两位申请人杨翠、张峰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将剩余的欠款于11月6日前全部还清。鉴于被执行人陆婷主动承认并改正错误,法院依法对陆婷提前解除司法拘留。至此,缠索了两年多的案件终于案结事了。(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