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检查指导的通知

08.05.2015  10:10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

为了进一步规范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确保拖拉机驾驶培训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局决定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检查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市负责检查辖区内所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

二、检查指导内容

以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为依据,开展以下检查指导:

1、培训教学开展情况。主要是近2年来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是否符合培训要求和规范,是否执行统一培训大纲,培训结业考试的组织情况,以及完成培训任务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2、培训条件情况。教学场所、教学设备、教练场地和

教学人员近2年的变化情况,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3、有关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培训使用的教材是否规范,教学档案、财务管理是否完备。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要及时给予指导,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增强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能力,提高培训水平。

三、检查方式

各市要严格按照《拖拉机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专家深入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全面实地核查,逐一核查登记(见附件),并对辖区内培训机构提出合格保留、整改完善、注销资质的意见。6月30日前将检查指导情况报送省局科教处,省局将依照检查指导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具备拖拉机驾驶培训资质的机构注销其许可证。

附件: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现场检查记录表 userfiles/file/20150508084606.doc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