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肇事3车受损 被判拘役5个月罚金1万

27.09.2015  12:23

  近日,西安莲湖法院受理了一起因醉酒驾驶触犯危险驾驶罪的案件,被告人血醇浓度高出定罪标准4倍多。

  8月14日深夜,贾某酒后驾车沿丰镐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丰镐东路与桃园南路交叉口东侧,与前方汽车追尾,致该车向前冲撞前方等候绿灯放行的一辆汽车,造成3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测,贾某的血醇浓度为406.77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9月21日,莲湖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了贾某危险驾驶一案由于其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贾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