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招嫖被顺走名表 报警求助追回

29.12.2014  10:48

  方某28岁,绍兴上虞区梁湖镇人。衷某,今年26岁,江西南昌市人,在上虞某KTV上班。

  12月4日晚,方某住进上虞一家五星级酒店。5日凌晨,手机响起,一名女子加他为微信好友。这名女子就是衷某。

  方某一看是位美女,而且美女非常主动,顿时会意。两人在微信上谈好了价格:1300元。

  凌晨3点多,衷某进入方某的房间。当天早上7点,衷某索要嫖资。方某没有现金,最后拿出一张银行卡,告诉衷某里边只有3000元,叫她取1300元后将卡送还。

  让方某没想到的是,衷某不仅取走了他银行卡内的所有钱,还拿走了他搁在桌上的卡地亚表。一转身,她将此表作价1.85万元,典当给一家典当行。

  “衷某当时可能以为方某不会报案,毕竟是嫖娼。”办案民警说。

  可是,这只卡地亚表是女友花7万元港币购买的,是送给方某的定情之物。钱没了没关系,手表没了怎么办?方某只能硬着头皮报警,报警时他没说嫖娼这事儿,只说自己的手表被偷了。

  12月5日上午8点多,上虞区公安局百官派出所接到方某报警,民警立即介入调查。监控显示,当天早上7点多,一名女子走出方某的房间,坐上一辆出租车,来到某银行储蓄所,取走了一些钱。

  12月9日,这名女子在上虞城北的一家单身公寓被民警抓获,卡地亚表被追回。

  因嫖娼,方某被拘留6天。而衷某除了被拘留10天外,还因涉嫌盗窃罪被起诉。

  本报通讯员 范文忠 张峰

  本报驻绍兴记者 苗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