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到他人手机起贪念 盗刷微信零钱被判刑

17.02.2022  09:35

  近日,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捡到手机盗刷微信零钱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在捡到手机后不但没有将手机归还失主,反而通过破解密码盗刷微信零钱3800余元,最终因自己的一时贪念受到法律制裁。

  2021年7月,涉案男子李某路过临潼区某街道时,捡到失主遗失的手机后带回家中,李某经过数次尝试破解手机密码和支付密码,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的方式将该手机微信零钱中3827元分5笔盗刷,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将赃款追回并退还失主。

  临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向被害人退赔了损失等情节,故判处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为一时的贪念犯下人生大错,李某当庭流下悔恨的泪水。

  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智能手机、手机支付功能虽然便捷方便,但是在日常使用中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手机,设置的手机解锁密码和支付密码不能过于简单,以防丢失手机后密码被破解。在手机丢失后,应第一时间将相关账号和银行卡冻结,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编辑:马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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