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2015年上半年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基数剔除工作

28.01.2015  16:56

  依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和《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确定考核基数有关问题说明》相关要求,省环保厅组织各市(区)于2015年1月5日至20日,按要求完成了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考核基数名单剔除工作,剔除企业涉及水重点、气重点、污水处理厂共103家。

  其中, 2015年上半年不考核的企业99家,非单水国控企业56家,气国控企业36家,水气国控企业6家(3家单剔除水国控,1家单剔除气国控,2家水气国控均剔除),污水处理厂5家,包括67家可控和32家不可控企业。在完成2015年上半年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基数剔除工作后,2015年上半年全省应参加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企业共246家,其中,可控企业234家,不可控企业12家。目前,剔除企业均已通过环保部专家审核。

 

(责任编辑:秦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