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巡视整改监督常态化长效化
本报讯(记者王佳伟)近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印发《省纪委监委机关巡视整改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从制度层面推动巡视整改监督走深走实,为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提供有力支撑。
《办法》注重贯通责任,确保整改监督联动发力。明确监督检查室整改监督主责,通过贯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级监督和同级监督、巡视监督和纪检监督,推动巡视整改责任落地、任务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是做好巡视整改的坚实基础。《办法》不仅从监督内容上明确了被巡视党组织和省级派驻(出)机构、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责任,还要求在被巡视党组织向省纪委监委报告整改情况的同时,省级派驻(出)机构、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同步报告监督推动整改情况,实现整改内生动力和外部推力的良性互动。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是推进巡视整改的重要保障。《办法》规定监督检查室协调指导省级派驻(出)机构、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开展整改监督,将发挥同级监督作用嵌入监督检查室开展整改监督的具体环节,如审核整改工作方案和“三个清单”、审核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等,切实增强整改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巡视监督、纪检监督无缝对接、相互助力,是强化巡视整改的内在要求。《办法》要求监督检查室在巡视反馈、召开监督整改推进会、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审核整改情况报告、开展整改成效评估验收和“回头看”等方面加强与省委巡视机构协作配合,及时向省委巡视办通报被巡视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每年年底向省委巡视办通报对巡视整改开展日常监督情况,推动巡视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办法》锚定监督重点,确保整改监督精准聚焦。从讲政治的高度监督推进巡视整改,既关注整改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情况,又关注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把监督整改责任落实摆在首位,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是否履行主体责任,及时谋划推进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把监督整改措施落实作为抓手,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是否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的整改方案和“三个清单”,是否对照整改工作台账严格执行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把监督整改落实成效作为关键,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是否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真改实改,做到整改到位、问题清零,防止出现应改未改或整改错位。把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作为目标,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是否坚持解决具体问题和标本兼治相结合,形成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是否强化制度执行,把制度刚性约束转化为治理效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监督问题线索办理作为本职,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省级派驻(出)机构是否严格按照“四种形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做到优先处置、快查快办。
《办法》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整改监督有序运行。坚持把规范化建设贯穿整改监督全过程,明确监督环节、细化监督要求、完善监督方式、强化监督保障,推动整改监督规范运行、常态开展。《办法》明确了集中整改阶段监督工作具体环节,主要包括参加巡视情况反馈、召开巡视反馈问题监督整改推进会、制订巡视整改监督工作方案、审核被巡视党组织整改工作方案和“三个清单”、建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重点台账和过程台账、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审核整改工作进展和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指导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做好整改公开工作等,同时明确建立后续整改定期报告制度,使巡视整改全流程、各环节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办法》明确专题民主生活会“应于反馈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重点监督是否按程序报告、准备工作是否充分、问题查摆是否精准、检查剖析是否深刻、认领责任是否到位”,要求“对巡视发现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改加强指导督导”。《办法》明确了开展巡视整改监督的“7种方式”:召开座谈会、推进会,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整改工作汇报;参加被巡视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检查、调研督导和暗访督导;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和个别谈话;调阅、复印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审核巡视整改材料,提出意见建议或纪律检查建议;依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办法》还明确规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要求,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编辑: 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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