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级教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体制机制,深化综合改革,创新方式方法,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为进一步总结、推广、宣传各中小学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根据教育部通知安排,现请各地遴选、推荐一批义务教育先进典型工作案例,特别优秀的案例推荐至教育部参加全国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典型工作案例范围
1. 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案例。各地在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学区制管理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2. 中小学德育和校外教育工作案例。各地在中小学党建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开展节水节电节粮教育与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研学旅行、家庭教育、影视教育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3. 中小学管理和装备工作案例。各地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中小学校章程建设、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基础教育装备工作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二、案例推荐工作要求
1. 先进典型案例要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工作成效显著,经验做法成熟、改革特色突出、社会高度认可,具有一定示范性和引领性。
2. 先进典型案例要以地级、县级和学校为主,紧扣义务教育工作主题,符合工作案例推荐范围,内容可涵盖一个工作领域的一个或多个方面。各市(区)推荐的案例数量不限,不要求面面俱到,每个案例要突出亮点,字数在1500字以内。
3.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处室和相关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每半年推荐一批典型案例,做到工作常推进、案例常更新。
4.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以遴选、推荐典型案例为契机,认真分析本地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工作,对拟报送的典型案例进行认真提炼、总结后,形成可学习、可推广、可借鉴的案例材料。由省教育厅进行汇总、审核后报送教育部。
三、进度安排
1. 各地的工作案例材料及电子版,请于6月22日前发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工作邮箱,如有图片、视频等材料请一并报送。报送材料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省教育厅将在认真遴选的基础上,推荐一批优秀工作案件报送教育部。同时,通过召开会议、采访调研、新闻发布、网站公布、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定期宣传推广典型案例,组织各地互相学习借鉴,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正旺
联系电话:029—88668895
工作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义务教育先进典型工作案例统计样表.doc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