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推荐评选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启动

05.12.2014  05:05

    为展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发展,近日,陕西省文明办下发《关于做好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启动今年推荐评选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有关工作。

    申报推荐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均要按照中央文明办《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推荐评选办法》、《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推荐评选办法》、《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办法》进行。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于推荐评选全过程,形成有力工作导向。要通过评选,大力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和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勤劳节俭教育、孝敬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组织好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公益广告、文明旅游等重点工作,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社会风尚。要把推荐评选置于社会监督之下,通过问卷调查、民意测评、资格审核、媒体公示等办法,广泛听取有关主管部门和公众意见,使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荣誉称号。(记者 赵波 通讯员 郭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