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陕西省农牧志》农机人物的通知

08.05.2017  12:54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志·农牧志(1986~2015)》篇目和编纂工作方案,《陕西省农牧志》拟安排介绍农机人物,由各地农机(农业)部门推荐产生。现将推荐农人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机人物条件

推荐农机人物包括农机各方面专家学者、劳模先进和其他有贡献有影响的人物。入志专家学者应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劳模先进应为省级以上政府或国家人事部门授予;有贡献有影响人物为无正高级职称、但其发明创造、研究成果获国家奖励或省部级一等以上奖励的主持人,经营规模大、诚实劳动致富、有典型示范影响的农民生产经营能手也应推荐一些。

二、时间范围

推荐人物的时间范围为1986~2015年取得正高级职称、获得劳模先进资格,或者主要业绩、成果、奖励发生在1986~2015年。

三、推荐方式

入志正高级职称专家中,其科技成果获国家奖励、省部级一等以上奖励的主持人,去世的立传介绍,在世的写人物事录(简介)介绍。人物传和人物事录撰写提纲见附件。不具备正高级职称的省部级一等奖主持人,参照此方法推荐。

入志劳模先进是否写传或者写事录,依据其事迹确定。但在世的人物只能写事录,生不立传。

农民生产经营能手在农机经营产业中推荐,每个县区可推荐1~2人。推荐农民生产经营能手均写事迹介绍,可参照人物事录写法,实实在在写事迹,一般掌握在300~500百字。

不具备写传、写事录条件的人物,采取人物名录表方式介绍,表式见附件。列入写传、写事录的人物,不再填入人物名录表。

人物传以卒年先后为序,人物事录、名录表以生年先后为序,人数不限。陕西籍人在省外农机(农业)界有重大影响者也可推荐,去世的写传,在世的写事录。

四、相关事项

1.县级的推荐材料由各市收齐后统一报送。

2.县级报送推荐材料的时间由各市规定。市级应于2017年6月10日前将本市推荐材料统一报省局办公室。

3.向省上报送的所有推荐材料应报纸质稿和电子版([email protected]),如无符合条件人选,请及时复函。

附件:农机人物传撰写提纲

      农机人物事录撰写提纲

      农机专家名录表(样式)

      农业劳模先进名录表(样式)
        userfiles/file/20170508090720.doc

 

联系人:保鹏飞    联系电话:029-62822205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