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推行“五诫”工作法规范案件初核工作
27.05.2015 14:30
本文来源: 检察
兴平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岗位践行“三严三实”,大力推行“五诫”工作法,创新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进一步规范案件初核工作。
控告申诉科和举报中心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窗口,负责受理群众的控告申诉、来信来访和对职务犯罪的举报等工作,同时还负责对性质不明的线索进行初核,该院立足控告申诉工作实际,严格推行“五诫”工作法,进一步规范了控申检察案件初核工作。
一诫作风不实。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要细分析,要在掌握反映问题要害的情况下,开展工作,注重事实,提高查办线索质量,还原举报问题的真相。二诫头脑不清。切忌在没有掌握举报问题,吃透内容的情况下,糊涂初核,撞到那算那,不得偏听偏信举报者个人之言,重真相,防止冤枉好人,或放掉坏人。三诫沉不下去。初核过程中,要能沉得下去,到人民群众中去了解真相,举报者个人反映的问题一般都属表面现象,要视野开阔,防止真假混淆。四诫工作浮夸。要具备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忌坐在办公室凭个人感情判断。严防当糊涂干警,真假不分。五诫拖着不办。必须严格执行检察纪律和相关规定,严禁对被举报人通风报信,吃拿卡要。重时效,提效率,对各种举报问题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解决,使举报人满意。
今年以来,该院共初核线索13件,给反贪局提供有价值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8件,反贪局从中成功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件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40万元。
(作者:兴平市人民检察院 窦生福 吴卫江 编辑:刘剑平)
本文来源: 检察
27.05.2015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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