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莲湖:“加减乘除”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
今年以来,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中,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加减乘除”措施推进工作,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100件速裁程序案件。
去繁从简,为诉讼程序做减法。 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制定了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细则,对案件受理、审查起诉、向法院提出速裁建议等各个环节做出详细规定。在审查起诉环节,简化了起诉书制作,删除关于诉讼程序方面的内容和证据罗列部分,简化事实陈述,增加量刑建议部分,并要求在8个工作日内对案件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时省去被告人身份信息,仅就起诉书中关于案件的事实部分和法律认定部分进行宣读;在法庭确认被告人认罪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后,省略举证质证环节和法庭辩论环节,大大缩短了公诉人审查起诉的周期和庭审时间,速裁案件基本能够在4至5个工作日内移送审查起诉,10分钟内完成出庭支持公诉工作。
宽严相济,为权利保障做加法。 在适用速裁程序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受到保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征求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对于适用速裁程序和量刑建议的意见,及时告知其权利义务,并制作《适用速裁程序告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对于有可能适用缓刑或管制的,及时发出《速裁程序调查评估通知书》,委托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并积极做好督促办理工作,确保符合宣告缓刑条件的案件顺利及时下判。对于在押人员,做好法律帮助工作,制作《适用速裁程序提供法律帮助通知书》给律师,以便及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加强合作,为有序推进做乘法。 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沟通,积极探索完善速裁衔接机制。与公安部门就速裁案件的范围、具体适用标准、如何把握量刑标准等一系列问题提出具体、明确的意见,顺畅了案件衔接,提高了办案效率。与法院多次召开座谈会,就首批速裁庭审程序充分交换意见,明确提出法院可在庭审前就权利义务告知、是否申请回避等事项予以书面告知,以简化庭审程序。推进内部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由本院驻所检察部门协调看守所和驻看守所值班律师达成协议,探索建立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渠道。在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时,及时向律师发出适用速裁程序的通知,利于律师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益。
分析研判,为消除阻力做除法。 针对速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分析,对症下药,确保顺利解决。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因犯罪嫌疑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而转为其他程序的情况。对此,该院深入分析原因,认为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对速裁程序不够了解,担心适用速裁程序对己不利。为此,该院要求办案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耐心、全面地向其讲解有关速裁程序的相关规定和政策精神,及时联系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打消其顾虑。同时,在提出量刑建议时,对比以往同类案件的量刑予以适度从轻,并对符合缓刑条件的案件积极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打消犯罪嫌疑人对适用速裁程序的顾虑。
(供稿: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