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三去一降一补”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今年以来,我委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步伐,按照国家《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中:“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开展发电企业与用户直接交易,逐步扩大市场化电量的比例”精神,扩大了交易规模和品种。截至7月底,全社会发用电量取得了较大增长。1-7月份,全省累计完成发电量742.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7%,全省全社会用电量742.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7%。上半年,计划直接交易电量50亿千瓦时,实际完成47.75亿千瓦时,完成率95.5%。预计全年将完成直接交易电量200亿千瓦时,发电企业电价平均下浮0.0358元/千瓦时,为参与用户降低购电费用7.17亿元,增强了我省参与用户在全国同行业的市场竞争力,为陕西经济稳增长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全年组织完成了两次自主协商模式的电力直接交易,合计成交电量150.9亿千瓦时,共有19家发电企业和230余家电力用户参与,发电企业成交电价平均下浮0.0226元/千瓦时,为参与用户降低购电费用3.413亿元。
二是引入新增电量全电量参与直接交易。针对部分大型工业企业运行中存在的困难,按照“一企一策”原则,促进企业恢复生产,目前,在我委和地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的积极协调和多方支持帮助下,共有12家电力用户和9家发电企业参与新增电量直接交易,新增电量合计28.1亿千瓦时,参与用户销售电价平均下浮0.098元/千瓦时,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合计让利2.757亿元,这项工作极大程度的增加了我省高载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据测算,新增电量可提高陕西电网统调火电企业发电利用小时近120小时,增加直接工业产值121.9亿元,增加上缴利税5亿元,解决万余名职工就业,同时带动企业生产用煤、发电用煤合计236万吨,促进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协同发展。
三是积极推进榆林地区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我委在2016年下半年安排21亿千瓦时电量在榆林市开展网上竞价交易试点,积累我省网上竞价交易经验,实际成交电量22.7亿千瓦时,共有5家发电企业和49家电力用户参与,发电企业成交电价平均下浮约0.0475元/千瓦时,为参与用户降低购电费用近1亿元。
下一步,待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陕西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后,我们将借鉴兄弟省份电力直接交易先进经验,结合我省产业结构和电力工业运行实际,尽快起草相关配套文件,力争2017年引入售电公司参与市场竞争,并逐步完善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规模,持续为企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全力促进陕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监测应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