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多措并举保障我省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取得实效

07.02.2016  01:24
 

  2015年,我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大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力度,采取多项措施,提高药品流通质量安全,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用药安全。

  一是以推动产业健康发展为目标,谋划全省药品流通产业发展策略。出台《陕西省药品流通产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从加强流通产业规划、贯彻执行质量规范、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积极发展现代物流、加强行业诚信和监管力度等方面入手,不断促进药品流通产业集约化、规范化发展,有效解决我省药品流通企业多、小、散、弱的现状,为促进陕西医药经济增长提供助力。

  二是以扎实开展GSP认证为抓手,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控水平。在全国率先出台认证标准、管理办法和认证程序等配套文件,坚决淘汰不合格企业,全面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我省药品批发企业已全部完成新版GSP认证,实施前共有药品批发企业524家,通过认证淘汰88家,占总数16.8%;全省共有药品零售企业9262家,通过认证淘汰322家,占总数3.5%。

  三是以飞行检查为突破口,强化企业守法经营自律意识。先后多次组织飞行检查,不打招呼、突击检查40余家药品批发企业,撤销7家企业的GSP证书,收回8家企业的GSP证书,对11家企业责令整改,并予以曝光,有效解决认证后质量管理水平下滑问题。

  四是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将生物制品、疫苗等高风险品种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通过对易制毒的含麻、可待因等药品制剂的电子监管追溯检查,大力整治企业非法回收药品,严防流弊事件发生;积极开展处方药销售的调研和监督检查,有效减少处方药滥用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共撤销2家认证企业GSP证书,责令24家企业整改,确保了药品质量安全。

  五是以物流发展为契机,提升药品流通效率。在关中地区建成2家能够各自承担年销售额100亿以上物流基地,具备全国领先的现代医药物流条件,已与28家全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目前,3家物流项目在建,并鼓励在陕南、陕北建设1至2家适合本地发展的小型物流基地,形成省内南北贯通的现代医药物流框架,改变传统药品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个人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