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囤水并不能减少费用
西安 市城区居民阶梯水价即将执行,此消息一出,不少市民开始提前囤水以此减少开支,这样的做法真的能少掏钱吗?用不完的水能放到下一年继续用吗?家里有保姆能申请增加水量吗?......针对市民的疑问,昨日,记者采访西安市物价局为您解答。
提前囤水并不能减少费用
市民问:本月15日以后,居民用水价格要实行阶梯水价,怕多掏钱,我提前买了好多水存在卡里面,这样就能少掏点水费了吧?
西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我市城区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规定,西安市城区居民阶梯水价执行时间自2015年12月15日后第二次抄见水量起执行。现在有的市民想提前囤水,想着到实行阶梯水价后,能少掏点钱,从文件规定来看,这个是不行的。大家一定要清楚什么事是“第二次抄见水量”,也就是说,在12月15日后,就要进行抄表,确定用户用水基数,并按照现有水价结清费用,这叫第一次抄表。等到第二次抄见水量时,第一次和第二次抄表之间的水价就要实行阶梯水价了。当然第二次抄表后也要实行阶梯水价。所以说现在囤的水,在第一次抄表后就要清算费用的,提醒市民千万不要囤水。
年度周期之间水量不结转不累计
市民问:如果在一年内购买的水,到下一个年度开始时没有用完,卡里剩下的水,能不能累计到下一年继续使用?
西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解释,根据规定,西安市城区居民阶梯水价计量结算周期以年为单位,年度周期之间水量不结转,不累计。打个比方说,一个年度内你买了162立方米的水,但是到下一个年度,水卡里还剩了20立方米的水,那么剩余的这些水就是结余水量,按照规定这20立方米的水是不能往下一年度结转的。
年水用量超出各阶梯水量上限必须执行下一阶梯水价
市民问:我家人口少,按照目前用水量来说,第一阶梯水量应该够用,但是就怕有时候多用一点,比如说买了162立方米的水,但一个年度后,发现使用了162.1立方米,那么,这多出来的0.1立方米的水,能不能按照第一阶梯水价价格执行?
西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也许会出现,从“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我市城区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西安市城区居民阶梯水价计量结算周期以年为单位,年用水量累计达到各阶梯水量上限后,超出部分执行下一阶梯水价。根据规定,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62立方米(含)及以下,终端水价为3.8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62立方米-275立方米(含),终端水价为4.65元/立方米。由此可见,该市民多出的0.1立方米就要执行第二阶梯水价,即按4.65元/立方米收取。
临时人口以居住证为准申请增加阶梯水量
市民问:我家有4口人,但是因老人身体原因,一直请住家保姆照料,已经好几年了。另外,像有的家庭,虽然西安户口本上没有老人户口,但现实情况是,老人一直居住在西安,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办?
西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相关规定,每户按4口人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可申请在各阶梯年度水量基础上增加36立方米,每户人口数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认定,认定的人口数有效期为2年。也就是说,常住人口按户口本人数为准。像该市民所说的实际问题,家里有保姆等临时人口的,依照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为准,若有居住证,就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增加阶梯水量。
本报记者 郑伊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