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政":市县一把手提拔任用先得同意工作地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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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在2014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官之际,全国共有6484名“走读干部”在专项整治中被查处。整治查处是在消减存量,但如何同时确保不再新增,才是整治干部“走读”的治本之策。2014年,陕西省委办公厅出台《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试水领导干部“家随岗走”。新政实行大半年,究竟能否有效整治“走读”,能否让干部扎根当地、融入群众?记者日前赴陕作了调查。
提拔任用,先得同意在工作地安家
“以前想过来看他一下,还担心他老觉得我在监督他,现在有政策规定,咱名正言顺地就搬过去了。”宝鸡市麟游县人社局普通干部薛红梅坦言。
薛红梅,麟游县县长李武发之妻。2014年6月,薛红梅工作关系由宝鸡市渭滨区计生委调至麟游县人社局,夫妻二人结束了多年的两地分居生活,在麟游县安置了自己的新家。
夫妻二人之所以能够从异地分居转变为一起在工作地安家生活,这主要得益于薛红梅口中的“新政”。《意见》规定:“现有市县领导班子成员中,凡没在工作地安家,要做出计划逐步实现就地安家,组织部门帮助协调其家庭困难。”“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应参照配偶本人职务职级和从事职业合理安置。”
除了要求现有的市县领导干部班子成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在工作地安家外,《意见》同样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也作出明确规定:“今后新提拔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在工作地安家,其配偶也要随调随迁,并作为提拔使用的必要条件。”
“我们在考察市县主要党政领导干部人选时,首先就会问‘能不能把配偶带过去,能不能在工作地安家,如果可以才纳入考察范围。”陕西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渭南市白水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张全才就深受“走读”之苦。2011年,他由蒲城县调到白水县任常务副县长,但妻子刘艳芳却仍然留在蒲城工作,张全才不得不长年奔波两县之间,“既影响全身心投入工作,又耽误了照顾家里,费心费神。”
2014年11月,在组织部门考察张全才时,他作出保证—把家安在白水。张全才的任命书下来仅过了两周,刘艳芳的调令也就到了白水县进修学校。
郑清春,2014年12月任勉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配偶唐雪芹现已调至勉县财政局工作,已在工作地安家。
郑永涛,2014年12月任汉中市汉台区委副书记、代区长,配偶王娟,现已调至汉中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工作,已在工作地安家。
新政实施以来,已有近百名市县党政干部正职携家带口,奔赴新地,开启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