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卖设备的为啥能“撂倒”8名医院院长?

12.05.2015  13:34

  陕西省咸阳市检方近日查办了一起医疗系统腐败大案,咸阳、安康、汉中3市6家公办医院负责人涉案,其中包括8名正副院长和4名科室负责人。他们涉嫌在医疗设备采购中收受贿赂,涉案金额达260万元,其中一名院长受贿金额就达120万元。(见5月11日《人民日报》)

  原本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却成为一些不法分子“侵蚀”的对象,心甘情愿成为其“帮凶”……8名医院院长被一个卖设备的老板“撂倒”,不是因为这个老板能量大,而是由于这些院长手中的权力失控。

  权力是把“双刃剑”,既可以为民造福,又能祸害百姓。一些领导干部手握人民赋予的权力,本应为人民服务,为百姓造福。然而,现实生活中,权力这驾“马车”跑偏的现象并不鲜见,滋生腐败的例子也并非个案。尽管类似一个卖设备的老板居然能“撂倒”8名医院院长的消息让人感到吃惊,却仍然与权力“跑偏”有关,也正是因为院长在采购设备方面有“说一不二”的权力,这些党员干部才常常成为投机分子“围猎”的对象。

  缺乏监督的权力容易滋生腐败。有些党员干部把“公权”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不去想方设法为群众谋利益,而是绞尽脑汁如何以权谋私。决策“一言堂”,签字“一支笔”,用人“家长制”,眼里容不得“沙子”,听不进任何不同意见,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儿都敢干,拿党纪国法不当回事儿,视群众利益为儿戏,既害了个人和家庭,又败坏了党风与政风。这些事从另外一个侧面让我们认识到,给权力戴上“紧箍咒”,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何其重要。

  给权力戴上“紧箍咒”,就要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不仅时时要有人监督,事事也要有人监督。而且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从制度设计上,坚持对一些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从制度执行上,既要有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又要有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杜绝“下不为例”,确保常态化监督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给权力戴上“紧箍咒”,让权力行使始终不偏离正确的轨道。有了“紧箍咒”的保驾护航,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即使面临再多再大的“糖衣炮弹”,思想观念发生再大的波动,党员干部手握的权力也不能谋取一丁点儿私利而只能用来为公。这既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也是为群众谋福祉的保证。(申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