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羊撞伤同村老汉 法官调解老汉撤诉

13.01.2015  21:35
        陕西法院网讯      “我是实在走投无路了才来到法院求助,没想到经过法官劝说,这还不到一个礼拜我就拿到了钱,法院办事效率真高啊!太谢谢法官了……”1月12日,80岁的当事人李大爷来到户县法院,感激的对法官说道。

        2014年8月,户县秦渡镇的李大爷走在路上,被同村张明饲养的羊撞伤,李大爷随被人送往医院治疗,前后共花去医疗费1.6万余元,9月中旬朱大爷出院后便在家休养,后在村委会的调解下朱大爷与张明达成协议,约定张明应先后向李大爷赔偿1万元,但是李大爷多次向张明催要这笔赔偿款均无果。无奈之下的李大爷只好将张明诉至法院,要求其尽快支付自己的赔偿。

        受理案件后,法官认为双方当事人是同村乡党,应当以和为贵,最好还是让能被告自觉自愿地将钱给李大爷。便立刻打电话给被告张明,因其未接电话,法官便趁午饭时间法官来到张明家中,见到张明之后,办案法官从法律和人情两个角度耐心的对其进行劝说,向他讲解了法律上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相关规定,又从人情上劝解他,李大爷毕竟年纪已经大了,和他是同村,算是他的长辈,双方低头不见抬头见,为了双方以后和睦相处,希望他能尽快向李大爷赔偿损失。在法官耐心的劝说下,最终张明表示他会和李大爷进行沟通,尽快将钱支付给李大爷。三天后,李大爷如期收到了钱,便来到法庭撤诉,并对法院的办案效率和法官的耐心工作赞不绝口。(本文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