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前任讨支付宝余额 调解:2058年还清40万

21.05.2018  16:06

  恋爱期间,仝先生和朱女士一起经营淘宝代购,当时还绑定了女方的支付宝账号,后女方修改了支付宝账号,仝先生因无法使用,故起诉要求返还店铺经营款84万余元。今天上午,该案在丰台法院长辛店法庭开庭。

  仝先生起诉称,他与朱女士曾是恋人,两人于2015年年底共同经营淘宝代购账号,并绑定了朱女士的支付宝账号。

  两人于2017年2月25日在日本签订协议,约定朱女士自愿放弃其支付宝账号经营权、所有权及支配权,并连附带该支付宝账号所产生的债务一同转移给仝先生所有,今后因该支付宝产生的债务和利润也均由仝先生承担。

  此后两人继续经营该淘宝店铺,2018年1月21日朱女士修改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密码,导致仝先生无法使用该支付宝账号。直到今年4月,朱女士再次回归经营。

  仝先生起诉要求返还今年1月20日至4月17日间的账户余额,并返还店铺经营款84万余元。

   庭审

   双方已调解到2058年女方还清40万

  从2009年起,朱女士自己注册淘宝店铺,独自经营。2016年时,仝先生以帮忙的名义和朱女士共同经营该日本代购店铺。2017年2月,朱女士为仝先生办理了签证,此后仝先生开始多次到日本采购。仝先生熟悉了流程后,开始逐渐主导整个代购经营。

  在2017年2月25日,仝先生拿出一张协议让朱女士签署。协议约定朱女士自愿放弃其支付宝账号经营权、所有权及支配权,并连附带该支付宝账号所产生的债务一同转移给仝先生所有,今后因该支付宝产生的债务和利润也均由仝先生承担。

  朱女士碍于当时两人的恋爱关系,便签署了该协议。该协议成了仝先生起诉朱女士的关键。

  今天庭审,双方当事人并未到庭,由律师代理。双方律师表示,目前仝先生和朱女士已经达成了调解。

  仝先生代理律师在庭审最后说出了双方的调解协议:双方约定女方在2058年5月18日前,向男方归还40万,每年还一万元。目前,仝先生已经向法院申请撤诉。

编辑: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