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全力支持企业"卖全球" 跨境电商出口退货通道打通
“原出口申报数据无异常”“退货信息无异常”“物流信息无异常”……1月5日,在黄埔海关所属沙田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作业现场,海关关员接受菜鸟国际174票、总价值14169.31元的跨境电商包裹出口退货商品申报,结合机检和人工查验后,该批商品查验无异常。9时55分,黄埔海关准予通关放行。
这是2020年1月3日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海关监管业务正式启动以来,全国首批成功退运进境的跨境电商包裹出口商品,标志着跨境电商出口退货通道被成功打通。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海关监管业务是海关送给国内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的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该项业务的开展意味着今后海关将对跨境电商包裹出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模式的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开展退货监管,着力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难”问题。
根据海关前期开展企业调研情况显示,跨境电商出口包裹退货比例约为5%,其中服装等部分品类商品退货比例达10%以上。国内电商企业出口海外仓线上销售的电商商品也存在因滞销、消费者退货等原因的退货需求。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综合考虑商品价值、退运物流成本、入境税收成本等因素后,往往选择境外打折处理等方式处理跨境电商出口滞销商品,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据菜鸟国际关务总经理李雅萍介绍,出口退运物流能否顺利开展是影响跨境电商出口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出口电商退货申报模式政策落地,可以使菜鸟网络的正向物流和逆向物流形成完整闭环,有力保障消费者“放心买”,商家“放心卖”。可以消除海外消费者购物不能退货的隐忧,实现“无忧购、无忧退”,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提高消费者加购转化率。
对于需退运回国的跨境电商包裹出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商品,经海关审核为原出口商品1年内退回的,可以复运进境,其中跨境电商包裹出口商品可单独运回也可批量运回。对于跨境电商出口商品不退回国内市场仅需退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企业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规定办理进境入区手续,可按规定在区内对退货商品以保税状态进行仓储、维修、分拣打包、加贴标签及运单等整理并复运出境。(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顾阳)
编辑:黄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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