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15〕76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由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编制的《改性酚醛板(MPF)外墙外保温系统》,已经我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审定通过,现予以批准发布,编号为:陕2015TJ026,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