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报》:早改革早受益——访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胡小平
陕西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的省份,早动手、早改革,给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带来了怎样的变化?日前,本报记者专访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胡小平。
记者:今年可以说是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建设年,您作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指挥官,是如何规划全省系统建设的?
胡小平: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到位后,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我们寄予的期望很大。我也深感到肩上责任重大,如履薄冰,深怕把事情干不好,对组织和群众不好交待。监管组织机构变了,部门职能调整了,随之带来的监管理念、监管方式也应有新的改变,这是对我们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能力的大考验。我们局党组一班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觉得还是应该多做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所以,我们按照“打基础、强素质、保安全、谋发展”的思路,统筹谋划工作。风险大排查、能力建设、基层所规范建设、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诚信体系建设都是打基础。同时,按照“省管决策,市县管执行和过程”的构想,强化制度建设,明确省市县乡各级职责、事权划分和工作目标,理顺层级关系,落实监管责任,一级把一级该干的事情干好,把该管的事情管好,这是我们考虑最多的问题。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实践,现在省市县乡级按职能各司其职,运转比较顺畅。
记者:陕西是较早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省份,您对早改革、早落实,有什么样的体会?
胡小平:此次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陕西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这些都为陕西的改革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与其他兄弟省份相比,陕西有自身的优势,工商、质监由垂直管理改为地方管理落实得比较早,2011年又在渭南进行了改革试点,并取得了一定效果。经过一年多的改革实践,我个人觉得食品药品监管改革是早落实比晚落实好,早改革早受益。通过改革,在基层成立食品药品监管所,实现了监管的全覆盖,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使食品药品安全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得到了落实,可以说消除了监管盲区和空白。
记者:陕西的“品种监管为主”模式是全国“独此一家”,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胡小平:我省监管体制改革前,省政府、省人大领导带领省编办、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多次赴渭南市县乡,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调研摸底,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我们按照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的思路,提出了品种与环节相结合的监管新思路。这既遵循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指导意见的精神,又结合了我省实际,有一定的创新,并向国家总局进行了汇报,得到了国家总局领导的认可和肯定。之所以提出这样的思路,出于这样考虑,过去分散在工商、质监等部门的监管职能整合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果仍按环节来设置内设处室,可能存在将过去的部门间的推诿扯皮变为内部之间的推诿协调,势必会造成监管的“肠梗阻”;同时从国外的一些成熟经验来看,按品种监管是未来的趋势。按品种监管设置处室,对一个品种从生产到消费全程监管,进一步夯实了责任,较好地解决了这一弊端。另外,这种监管模式在省市层面上能把问题研究透、研究深,有利于提高监管的效能。当然,我们目前还处于探索实践阶段,有待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王晓冬、张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