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培训班
为全面贯彻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暨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动员会精神,4月2日,商洛市环保局在商州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培训班,邀请省辐射站核安全注册工程师张雪萍专家进行了讲授。
张雪萍工程师系统讲解了核安全文化的背景概念、特点及发展阶段、核安全文化法规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典型案例。特别对《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重点讲解。同时,会上还传达了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暨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动员会精神,部署了商洛市核与辐射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贯彻意见。一要切实组织开展好县区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紧密围绕“服务大局,保障安全”这一中心,在辖区涉核领域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通过活动进一步提升和落实涉核单位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安全理念和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辐射防护措施,落实日常监测、检查、巡查等制度,完善各项工作记录和档案,真正做到各项规定能落实,全面提升涉核领域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各县区环保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的职责,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涉核企事业单位组织一次执法检查,以“零容忍”态度,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坚决克服检查工作走过场及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检查程序的要求,该检查的软、硬件内容要全部检查到位。三是各持证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在加强自身防护的同时,确保不对环境造成危害,尤其是涉及放射源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值班,确保不发生放射源丢失、失控现象。
来自全市90余家放射源、射线装置持证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市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县区环保局主管局长、大队长等148名学员参加了培训。通过这次培训,为各个单位培训了技术骨干,树立了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思想观念,使各单位在严格履行责任,健全核安全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都有了一个质的飞跃。推动了商洛辐射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有力地促进了辐射环境监管工作质量的提高,为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