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各地区不得再发放就诊卡 全省将用居民健康卡

20.10.2014  09:44

  昨天,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从即日起各地区、各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和形式再发放农合卡、就诊卡和银医卡等各种卡。前期已发卡的单位,不得扩大规模及发卡量,更不许新增各种用卡机具,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造成各项不必要的负担。

   全省实现居民健康卡“一卡通

  此前,省卫计委召开了陕西省社会公共服务卡(居民健康卡,以下简称“居民健康卡”)项目试点建设启动会,标志着我省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工作正式展开,并计划11月20日进行首发。

  居民健康卡是我省乃至国家“十二五”卫生信息化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我省“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推进深化医改、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实现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协同,方便群众就医的重大民生工程。居民健康卡具有信息存储、个人身份识别、新农合结算和金融支付等功能的智能 CPU 卡。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进行居民健康卡的发放与应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大量经验。

  我省作为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的第二批试点省份,前期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方案制定、标准出台、协议签订、工作部署等的基础工作,目前已进入到发卡与应用阶段。居民健康卡的发放与应用,将实现全省统一规范标准、统一密钥体系、统一安排部署,为下一步达到“百姓一张卡、政府一张屏”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试点完成后各市区各单位要统一组织实施,在全省实现一卡通用、一卡多用。

   居民健康卡发放有三种形式

  居民健康卡采取区域集中发卡、大型医疗机构现场发卡和银行营业网点发卡三种方式,发卡和用卡同步推进的工作模式。本期在铜川市人民医院、咸阳市中心医院、汉中市中心医院、延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凤翔县进行试点,预计发放15万张居民健康卡。当前,对有积极性、具备信息系统支持应用的地区和单位,主要采用集中发卡和医疗机构现场发卡两种方式,全面快速推进我省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下一步,我省将在国家通过技术测试的基础上,实现统一标准、统一发放、统一应用的目的。

   已发就诊卡的医院不得扩大发卡量

  为保证居民健康卡的标准性、通用性和多用性,从即日起各地区、各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和形式再发放农合卡、就诊卡和银医卡等各种卡,随着居民健康卡的发放,上述形式的卡将被随之取代,逐步退出。前期已发卡的医院等单位,在满足当前业务应用情况下,不得扩大规模及发卡量,更不许新增各种用卡机具,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造成各项不必要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