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出台各专委会参与提案工作办法

05.06.2016  06:29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提案办理协商是人民政协四大协商渠道之一。日前召开的省十一届政协第五十次主席会议上,省政协研究出台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参与提案工作办法》,旨在进一步推进政协陕西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深入参与提案办理协商,拓宽提案办理协商渠道,明确职责,规范工作,形成提案工作合力,更好地发挥政协提案在促进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此办法从积极组织委员提案、认真提出集体提案、参与重点提案遴选、协助分管副主席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协商、参与提案工作评优奖先、加强提案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等七个方面就专委会参与提案工作提出要求。规定专委会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主动参与提案线索征集和提案选题工作。专委会每年提交的集体提案数量应不少于1件。注重将大会发言、调研报告等专委会工作成果和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及时转化为提案。各专委会结合本部门工作对相关提案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于每年3月上旬前推荐2-3件重点提案。要建立专委会提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专委会要把提案工作纳入各自工作的重要日程,并在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中有所反映。  (记者 万君 通讯员 吴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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