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出台各专委会参与提案工作办法
05.06.2016 06:29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此办法从积极组织委员提案、认真提出集体提案、参与重点提案遴选、协助分管副主席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协商、参与提案工作评优奖先、加强提案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等七个方面就专委会参与提案工作提出要求。规定专委会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主动参与提案线索征集和提案选题工作。专委会每年提交的集体提案数量应不少于1件。注重将大会发言、调研报告等专委会工作成果和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及时转化为提案。各专委会结合本部门工作对相关提案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于每年3月上旬前推荐2-3件重点提案。要建立专委会提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专委会要把提案工作纳入各自工作的重要日程,并在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中有所反映。 (记者 万君 通讯员 吴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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