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出台《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办法》

26.08.2016  17:04

为了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监督管理,近日,渭南市白水县出台了《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办法》的监管对象是全县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共七章31条,涵盖了政府采购的全过程。

一是明确政府采购应遵循的原则。即政府采购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先有预算,后有采购”,并实行监督管理与执行操作相分离。

二是明确政府采购委托程序要求。采购单位凡需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采购的,必须和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由代理机构代为实施。

三是明确政府采购各环节具体规定。由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发布信息公告,开标评标,公示结果等,监管部门按程序监督。并做好合同备案和履约验收等方面工作。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增强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有利于监管部门加强源头管理,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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