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新政招来毕业生落集体户 妻儿落户遇难题

09.10.2017  13:04

  看到西安出台户籍新政,毕业于湖南某大学的杨杰顺利落户西安。然而,当他买了房想给刚出生的女儿上户口时,才发现困难重重。

  今年8月18日,杨杰听朋友介绍,西安出台了户籍新政,尤其对一些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有优惠政策。同时,他了解到,西安市公安局为了方便大家落户,专门开通了“西安市公安局掌上户籍室”。当天中午,他就关注了“掌上户籍室”并按照相关提示申请落户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

  民警审核的速度特别快,从补充材料到审核,前后不到一周时间就完成了。9月初,他在公安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顺利办理了落户。由于他未在西安购买住房,且没有固定住所,民警为其办理了西安集体户口,并给了他一张集体户口登记卡。随后,杨杰和妻子在曲江新区购买了一套期房,约定明年交付。9月底,他们的女儿顺利降生。然而,当他给女儿上户口时,才发现集体户口并不能办理新生儿落户等相关事宜。

  昨日,杨杰告诉记者,孩子一出生,他就到公安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户籍室咨询孩子的落户事宜。民警表示,按照户籍政策规定,新生儿不能落户在集体户口名下。而且,他的妻子也不能办理夫妻投靠的户籍业务。民警介绍,如果要给孩子落户,只能将他的户口落到符合规定的固定住所。他所购房子所在楼盘的大户还没落,因此,业主迁移户口相关业务暂时无法办理。

  同时,他还遇到无法迁移城镇居民医保的问题。他原来的城镇居民医保在咸阳市礼泉县,户籍迁出后,城镇居民医保也相应需要从礼泉县迁往西安。然而,他按照派出所户籍室提供的信息,到雁塔区曲江街道办新华社区办理相关业务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户籍不在该社区也无法办理迁移手续。而派出所户籍室的民警介绍,他的户口就在这个社区。面对这些急需解决问题,他也不知道该找哪些部门。对此,公安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户籍室民警介绍,按照户籍政策的相关规定,杨杰的孩子确实无法办理落户事宜。对于他迁移城镇居民医保的情况,民警建议向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编辑:王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