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榆阳法院被省政法委表彰为 “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16.02.2015  11:35
  2015年2月13日,榆阳区法院被陕西省政法委表彰为  “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全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不断强化队伍素质,改进司法作风,提升案件质效,树立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522件,同比上升72.2%,审执结6767件,结案率为71.1%,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同时,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延伸和拓展司法服务,将“司法为民”渗透到法院各项工作中,特别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随机抽选案件当事人,实行登门回访,打通司法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深受群众点赞。该院继承优良司法传统,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始终将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贯穿于司法工作全过程。在辖区内,设立19个巡回审判点,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以审判“五进”方式结案4786件,征询旁听公民意见5323件,让群众以简便易行的方式参与诉讼。郭家伙场法庭实行便民利民全覆盖的“245”模式,通过成立两个专项调解小组,设立四个巡回审判点,由五名法官联系指导九个乡镇的基层民调组织,逐步形成以法庭为中心、“两面、四点、五线”共同构筑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

  通过不断努力,该院各项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2014年,该院还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先进集体”,被榆林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