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以“支出管理效益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今年,省司法厅按照“追赶超越”的要求,积极投入到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主题,以“打基础、强管理、推改革、增效益”为核心内容的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效益年”活动中来,不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在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面走在了省级部门前列。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认真落实《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将资金多用于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均衡预算执行。按月分解预算支出目标,夯实支出任务,机关各处室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支出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按月通报处室预算支出进度,建立均衡预算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
三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涉及我厅专项资金近三年来的绩效目标、安排使用、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形成了自评报告并填报相关报表按时报送省财政厅进行评审,建立专项资金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
四是推进预决算公开。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政府采购情况、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分配结果等,同时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五是完善财务制度。按照十八大以来中省出台的有关规章制度,修订了厅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逐步构建以预算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以防范风险为目标的内控机制,保证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六是健全监管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内部监督运行机制,客观评价经济管理活动,并将内部监管结果运用到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之中,确保“经费管理效益提升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