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固县教体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询中小学及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城固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规范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行为和确保取得实效奠定了良好基础。
——明确交流轮岗工作的考核范围和内容。 对交流轮岗工作考核主要包括对流出学校、流入学校和交流轮岗教师的考核,对流出学校着重考核对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视程度、任务完成情况和物资、教学方面的帮扶情况;对流入学校主要考核解决交流轮岗教师生活、工作困难情况、日常管理和平时考核等情况;对交流轮岗教师主要考核到岗工作态度、师德、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等情况。
——细化考核评价的标准要求。 对流出学校、流入学校的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各等次对应的标准要求逐一进行了细化。对交流轮岗教师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着重从考勤、师德、工作量、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师生评价、校本研修等方面分别进行了细化量化,保证了考核的可操作性和导向性。
——规范考核的方法步骤。 对流出学校、流入学校和交流轮岗教师的考核放在每学年末组织实施。其中:镇域内教师交流轮岗的,其考核由教体局委托相应镇中心校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将考核方案、结果报教体局;跨镇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由教体局组织实施。对流出、流入学校的考核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走访了解学校领导、交流轮岗教师和学生等环节,掌握单位对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视及实施情况。对交流轮岗教师的考核主要通过个人述职、民主评议、查阅资料、学校鉴定、量化评分、教体局联评、公示、发文表彰等环节来评价交流轮岗教师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
——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 交流轮岗工作考核结论作为对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和对教职工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岗位晋级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交流轮岗奖励经费分配的直接依据。对交流轮岗教师按下列标准给予现金奖励,主要作为对交流轮岗教师工作和交通补助等,所需资金从财政预算的交流轮岗经费中列支。 一是 城区学校到山区缺编学校交流轮岗的,考核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分别按每年2000元、1500元、1000元标准予以奖励。 二是 城区学校到农村缺编学校交流轮岗的,考核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分别按每年1500元、1200元、1000元标准予以奖励。 三是 镇域内交流轮岗的和农村学校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的,考核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分别按每年1000元、800元、600元标准予以奖励。同时规定,凡交流轮岗教师考核为优秀格次的,年度考核直接认定为优秀格次。对学校的考核结果记入年终对学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的,在年度综合考核中按交流轮岗工作标准分值的10%加分;评定为良好的,在年度综合考核中按交流轮岗工作标准分值的5%加分;评定为合格的,不加分不扣分;评定为不合格的,在年度综合考核中按交流轮岗工作标准分值的10%扣分,并取消年终评选先进资格。(文/肖开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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