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不得强迫使用校讯通

18.09.2014  18:02
核心提示: 近期,省教育厅陆续接到部分家长投诉,反映各运营商“校讯通、翼校通、家校互动”相关业务问题。该项业务每个月固定向家长收取接收使用费,并且要求家长按照学校签订的运营商调整更换手机,给学生和家长增加了经济负担,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省教育厅9月17日发出通知,立即组织辖区内所有学校对该项业务进行认真清理整顿。

本报讯 (记者张彦刚)近期,省教育厅陆续接到部分家长投诉,反映各运营商“校讯通、翼校通、家校互动”相关业务问题。该项业务每个月固定向家长收取接收使用费,并且要求家长按照学校签订的运营商调整更换手机,给学生和家长增加了经济负担,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省教育厅9月17日发出通知,立即组织辖区内所有学校对该项业务进行认真清理整顿。

省教育厅明确,对于目前还未开展或准备开展该项业务的学校,立即停止有关准备工作,不得再签订协议。取消该项业务收费项目。若学校与运营商已签订协议,确需保留业务继续执行,执行期间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费,不得强迫家长和学生使用该项业务并要求更换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