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事劳动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属各中等专业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教育管理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提升教育部门职称管理水平,提高服务效能,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启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系统入口地址暂定为zcps.sneducloud.com),今后有关单位与省教育厅进行的各类职称业务,均须通过该系统实施对接,现就有关具体事项及开展“职称系统”基层版申报单位管理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称系统”应用范围及要求
(一)应用范围。
1.参加省教育厅相关职称系列评委会评审的申报人其所在单位内部推荐评审流程。
2.通过省教育厅转介委托其他职称系列主管部门评委会评审的申报人其所在单位内部推荐评审流程。
3.向省教育厅备案经授权自主评审职称通过结果的单位其内部审定评审流程。
(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比对“职称系统”预设电子化流程与本单位现行职称业务架构,分析异同,必要时对内部工作环节作适当调整以便将相关业务无缝转移至“职称系统”顺利组织实施。
(三)各有关单位要妥善保管本单位各层级用户账号,合理分配用户权限,加强用户操作行为监管,切实保障系统信息安全。
(四)在部署应用“职称系统”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如对系统有修改、调整意见建议或发现漏洞问题的,请及时联系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办公室反馈。
二、基层版申报单位管理员培训工作
(一)培训时间: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8时30分,为期半天。
(二)培训地点: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长安西街)图书馆1楼B103。
(三)培训内容:“职称系统”基层版业务功能介绍及各工作角色操作示范。
(四)培训对象:请“职称系统”应用范围涉及的各有关单位派职称工作部门主管负责人和拟担任本单位系统管理(操作)员的同志按时参加(每单位参加人员不超过2人)。
(五)有关要求:本次培训工作结束后,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职能部门审核人员、评审专家等职称业务对象进行操作应用培训。
请各参加培训单位于7月14日(星期二)12点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
联系人:黄 俊 电 话:029—88668696
附件: “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申报单位 管理员培训回执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