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寒假起假不晚于2016年1月29日,2月22日休假截止、23日报到、24日正式上课。同时提出三项要求,切实加强假期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是切实加强假期安全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放假前,要组织广大师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方式,把学生寒假安全须知告诉家长,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假期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工作,防止发生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交通伤亡等安全意外事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寒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市教育局,不得瞒报或拖延。
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减负”规定。 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本着“休息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减负”规定,严禁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到校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有偿补课。学校不得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学校寒假集体补课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补课行为公开曝光、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传统美德、尊老爱幼、革命传统等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社会实践、公益宣传、切近自然、文明、节俭、移风易俗等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拥军、拥属、敬老助残等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假期文明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学会合理适度消费,不乱花钱,不吸烟,不喝酒,远离毒品,不接触淫秽、暴力等不良的影视作品和书刊,不进营业性电子游戏厅、舞厅、社会网吧,不参加有害身心健康的游戏,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活动,远离邪教,自觉抵制反党、反社会主义以及极端恐怖主义的言行,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文明、温馨、吉祥的春节。(文/吕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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