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城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依法治教,多措并举,强化教育系统财务管理与监督,规范财经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全面推进教育系统财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控制财务风险。 《意见》指出,一是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对本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各校完善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经济业务授权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做到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作有序、监督有力;三是明确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审批人员、报帐员、资产管理员的职责权限,学校校长直系亲属回避,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报帐员对本单位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真实性负直接责任;四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造成财务管理混乱的,要追究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责任。
——加强财务监督检查,规范学校收入管理。 《意见》指出,各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建立收费公示制度,公示收费范围、项目和标准,增强收费工作透明度,收费一律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合法票据,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各校收取的各项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或截留,不得设置小金库或账外账,严禁坐支现金、公款私存;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租赁费、捐赠款等款项要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不得截留、坐支、挪用。
——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意见》指出,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勤俭节约,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各校不得超出自身财力,盲目开支;划清各种支出使用的界限,按资金来源渠道办理支出,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格执行经费开支管理制度。各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批制度、议标、招标、政府采购制度等制度,各学校每年教育经费的一定比例要用于新增固定资产购置和设施设备改造(200人以上学校15%;500人以上学校20% ;1000人以上学校25%),该市教育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单项考核,对完成情况差的学校,追究校长责任并扣减相关经费,各学校项目建设、修缮在5万元以上的,先由学校上报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报送审计局相关科室进行审计。
——加大资产管理力度,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一是抓现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等规定,规范现金业务流程。报账员每天按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账目,清点现金,按月核对银行存款余额。超过限额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以白条抵库,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超出核定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学校校长的责任。二是抓债权款项管理。对应收及暂付款等债权款项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对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核销并在备查簿登记。三是抓固定资产和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管理。明确管理是手段,应用是目的,克服重钱轻物、重建设轻管理的错误思想倾向;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存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与流程,做好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实物账册的登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确保资产安全有效;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出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处置,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上报市教育局、国资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处置,处置收入及时入账;随意处置学校固定资产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和学校校长承担经济责任,违规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
——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坚决制止学校新增债务发生。 《意见》指出,一是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严把资金收支审核关,坚持“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确保学校不因超预算开支而新增债务。二是加强审计监督。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学校擅自新增债务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严格执行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擅自举债建设、举债运行等行为,不论其什么原因、什么理由、不论其数额大小,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学校校长的责任。
——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财务移交。 学校法人、财务人员离职财务移交,是分清责任、保持会计工作前后衔接必不可少的环节。接替的会计人员要继续使用接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学校的财务移交必须由教育局派员监交,未经审批的债务不列入移交范围。学校财务交接后,若发现原经办管理的会计业务有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的,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出台,重在理顺公用经费拨付渠道,加强对公用经费资金的管理,统筹科学分配经费,加大对偏远地区、薄弱学校的资金支持,强化教育系统财务管理与监督,规范财经行为,预防财务风险,推进我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化、高效化、精细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文/强耀锋 张逢云)
(责任编辑:陈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