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出台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方案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模式创新
为进一步深化宝鸡市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步伐,我局根据《预算法》和中省有关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及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精神,结合宝鸡市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宝鸡市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方案(试行)》。日前,《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同意,并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贯彻执行。
《方案》明确了这次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基本原则、整合范围和重点,对中省和市级专项资金的整合途径与方式、市级专项资金管理运行程序等都做出了明确规范。
宝鸡市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农”发展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在保证财政支农投入稳步增长的基础上,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按照“总量控制、分类扶持、零基预算、综合平衡”的原则,以项目定资金,择优择强支持,实行项目库管理。对项目主要采取补贴、补助、贴息、奖励等支持方式,重点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示范引领作用明显、与农民利益链接紧密、产业发展前景好、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农业项目。把以前年度市级财政设立的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扶贫开发、新农村及统筹城乡、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等8类70个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归并,除农业、林业、水利、气象防灾减灾类和有特殊用途的项目资金继续保留外,整合设立农业发展、林业发展、水利发展、扶贫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6类22个专项资金。《方案》特别提出了市级财政设立农业发展基金,自2016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共筹措5000万元,通过建立风险补偿机制、股权投入、政策性保险等投资方式,重点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按照《方案》要求,今后,凡需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是市县入库储存的项目。市级资金项目库由我局与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市级和县区所有入库的项目一律要履行前期论证、评审、立项、申报、审核等程序。市级财政每年7月启动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和资金预算编制工作,下年一季度完成项目计划和资金下达工作。
《方案》明确了市级职能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管理责任。项目主管部门是项目管理和执行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督促项目尽快投用,及早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市财政是专项资金筹集、分配、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好资金预算,及时下达项目资金,分类随机抽取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