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贸易奔跑在创新发展大道上
2017年,我国文化贸易总体规模约为1265亿美元,同比增长10%;2018年一季度,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总额达到271亿美元,同比增长14%。
2017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产品进出口额达到176亿美元,同比增长18.5%,占文化产品贸易总额的18%;2018年一季度,此项数字为37亿美元,同比增长13%,占文化产品贸易总额的20%。
中国与金砖国家的文化贸易也实现了快速增长。2017年进出口额为43亿美元,同比增长48%;2018年一季度,进出口额同比增长40%……
日前在北京举办的以“新时代:构建文化贸易发展新格局”为主题的第十二届国际服务贸易论坛上公布的一系列数据引起了与会人士的高度关注。
“中国文化贸易发展呈现出规模提升、结构趋于优化、市场更加多元的特点。”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副巡视员王惠英表示,要从为文化贸易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从完善顶层设计、加快融入国家战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文化贸易统计等方面提质增效。
促进文化贸易繁荣发展,要求技术领域和制度层面不断创新。“要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社交媒体、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文化贸易领域的应用。制度创新不仅仅指贸易便利化、商事制度方面的改革,还包括通关等方面与国际规则接轨。这实际上是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的高度结合。”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李钢说。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会长王俊文认为,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2016年文化部联合商务部等印发的《开拓海外文化市场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7年出台的《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为我国促进对外文化贸易、“一带一路”人文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40年,对外文化贸易政策从无到有。”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副校长、首都对外文化贸易研究基地主任李小牧教授说,“开放促进了中国文化领域改革和文化贸易的发展,直接激发了其创新和升级。”李小牧认为,要努力发挥比较优势、规避资源魔咒、善用市场力量、提高文化含量,以应对中华文化走出去将面临的挑战。
企业是推动文化贸易创新发展的主体,文化部门也正推动相关企业的发展。前不久,由文化和旅游部外联局举办的首批“一带一路”文化贸易与投资重点项目负责人研修班在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举行。此次研修班是落实《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务实举措,搭建起了文化企业交流创新的新平台。企业代表认为,参与研修的企业本身就构成一个产业价值链,涉及文化产业的多个方面。由于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风土习俗、法律法规了解有限,企业免不了“试错”“交学费”,此类研修平台将为企业走出去节省大量成本。大家希望政府为企业提供国别地区合作信息和指南,并帮助其对接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等“前沿阵地”。
智库对于文化贸易的智力支撑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第十二届国际服务贸易论坛上,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家文化发展国际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首都对外文化贸易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李嘉珊教授领衔研究团队,发布了“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文化市场研究系列丛书、文化贸易系列蓝皮书。据了解,“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文化市场研究系列丛书已完成《丹麦文化市场研究》《澳大利亚文化市场研究》的编撰与出版,其他“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文化市场研究成果将陆续出版。文化贸易系列蓝皮书则包含《首都文化贸易发展报告2018》《中国国际文化贸易发展报告2018》两部年度报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副主任张庆玺认为,智库将在文化贸易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据介绍,为推动文化贸易进一步发展,我国将优化“两个布局”,即东部地区示范引领、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的国内区域布局和巩固传统市场、深耕欧美市场、培育新兴市场的国际市场布局。“抓紧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将基地建设作为推动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搭建文化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基地的聚集、引领和示范作用,带动文化出口增长和结构优化,为全国文化贸易创新发展探索有效路径;探索设立市场化运作的海外文化贸易促进中心,为文化企业走出去提供市场信息、法律咨询等专业性服务,不断拓展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渠道和平台。”王惠英说。
由中宣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认定的全国首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名单近日公布,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上海市徐汇区、江苏省无锡市、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四川省自贡市、云南省昆明市、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13家基地榜上有名。
(记者 叶 飞)
编辑: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