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要求文交所规范艺术品经营活动

13.01.2017  19:34

      本报讯    (记者曲晓燕)为进一步加大文化部2016年修订出台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贯彻实施力度,规范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品经营活动,1月9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会同文化产业司召开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品经营管理工作座谈会。来自中宣部、证监会、地方文化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以及上海文交所、深圳文交所等20多家文交所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针对文交所业务特点,从艺术品及艺术品经营活动的范围界定、艺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的规则规范、艺术品市场内容管理要求3个方面,对《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地方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和文化产权交易所负责人围绕规范艺术品经营行为、防范艺术品金融风险、推动文交所健康发展等问题进行研讨交流,并对艺术品市场发展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各类文化产权交易所要认真贯彻执行《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开展艺术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主体备案、明示担保、尽职调查等责任和义务,严格内容自审,自觉规范经营,切实防范艺术品金融风险,共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依法积极做好艺术品市场管理和执法工作,重点加强对各类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资经营活动的监管,将文化产权交易所开展的艺术品经营活动纳入工作视线,积极防范艺术品金融风险。加强艺术品市场法制宣传和知识普及,对以经营艺术品之名从事非艺术品经营的不当宣传,要配合有关部门予以规范,避免公众盲从,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