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断头”6年的开元路是如何打通的

01.03.2017  02:08

  为一桩终审案件改判 一家人多年拒绝搬迁

  没有拆除前,位于开元路(凤城七路至凤城八路段)上的这栋3层民房,户主为张家堡街道办红色村委会郑王村村民王某。年近七旬的王某、周某夫妇,以及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均为该村村民。多年来,这家人被冠以“西安最牛钉子户”,不少人以为这是一个漫天要价的“钉子户”,其实不然。

  事情得从上世纪90年代说起,因老宅基地产权划分问题,王某与兄弟产生纠纷。后来王某的大儿子在老宅基地上私建房屋,2000年,未央区国土局通过未央区法院予以强制拆除。王家对强制执行不服,先是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又请求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2004年被驳回后,王某的妻子周某一直通过上访等各种渠道表达诉求,要求改判。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2010年,经开区启动郑王村城改工作,到2011年基本完成整村拆除,仅剩王某一户未签订协议。2011年3月,开元路开始修建,至2012年9月,除王某一户涉及的100米道路外,开元路其余路段均建成通车。

  按照城改政策,当时由开发企业负责完成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及拆除工作。开发企业在张家堡街道办、红色村的配合下与王某一家进行多轮谈判协商。“通过我们大量的沟通工作,这家人也表示支持城改政策,支持城中村改造,但是声称‘在最高人民法院不改判其已经终审的判决前,不与工作组进行协议谈判’。”经开区棚改办副主任王凡说,拆迁改造因此出现僵局。

   改变工作思路

   探索依法强制征收路径

  谈判陷入僵局,集体土地上强制征收又无法可依,面对这样的情况,2014年年底,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宏伟提出“创新思维、另辟蹊径、依法征收、妥善安置、不留后患”的要求。按照这样的工作思路,经开区棚改办组成三个小组前往外地调研,积极探索依法征收路径。

  “一开始,我们探索申请危房鉴定,依法强制拆除程序,积极与市房管局对接,打算将这家人的房屋鉴定为危房,然后予以行政强拆,但市房管局核查后认为不符合标准。”王凡说,走危房鉴定依法拆除的途径行不通,经开区又创新性地提出城改项目适用国有土地强制征收程序,采取先转国有土地,再采取国有土地依法强制征收路径。按照这样的思路,经开区加快了该项目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手续。

  2014年11月,土地确权完成,该项目及道路用地转为国有,为依法强制征收提供了基础。同时,经开区棚改办与市政府、市城改办多次对接沟通。最终,2015年7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俗称“棚八条”),这样,法院在裁定时就有法可依了。

  做这些工作的同时,经开区还在争取能与对方达成征收协议。

   补偿决定送达6个月后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郑王村虽然在经开区范围内,但是行政上隶属未央区张家堡街道办,拆迁工作自然离不开未央区的配合。为此,经开区棚改办积极与市城改办、未央区政府等部门对接,取得大力支持。

  2015年11月,经开区完成《红色村委会郑王村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在市城改办备案。2016年5月,未央区政府对红色村委会郑王村先后做出《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并完成《征收公告》在郑王村范围内公示,以及对王某房屋评估报告送达工作。

  一系列手续完善后,两区再次开始谈判协商工作。2016年五、六月份,经开区城改办会同张家堡街道办、红色村委会等组成工作小组,与王家进行了两次谈判,但未达成协议。后来,市城改办组织经开区城改办、张家堡街道办等召开两次专题协调会,这回,王家人干脆不出面了。

  2016年7月,王某房屋补偿方案在市城改办完成审核工作。8月16日,未央区政府对该户做出《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房屋补偿决定》。8月19日,经开区城改办联合张家堡街道办等,将《房屋补偿决定》送达王家。根据该决定及《行政诉讼法》规定,若王家人不复议也不诉讼,在补偿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到期后,也就是2017年2月19日,未央区政府可申请未央区法院强制执行。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