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新区圣元热力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新区集中供热一期工程环评信息(一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就“西安曲江新区圣元热力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新区集中供热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规模
项目名称:西安曲江新区集中供热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植物园西路与规划35号路交汇处西南角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89.1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燃料供应系统、燃烧系统、热力系统等,厂区内主要设备包括2台116MW天然气热水锅炉,2台燃气发电轮机和4台余热锅炉烟气深度余热回收机组,燃料均为商品天然气,建筑容积率不高于1.2。
一期工程完成后供热范围西起芙蓉东路、芙蓉西路南延伸段,东至浐河路,北起曲江三路、雁翔路、黄渠头北路,南至53号路,规划供热总面积779万m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6.5亿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安曲江新区圣元热力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318号
联 系 人:赖工
电 话:029-6876976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通讯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5号
联 系 人:韩丹丹
电 话:029-8328109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目的在于收集、征询项目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问询的方式对本项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本公示有效期为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