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坚持四化同步协调发展,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2014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2.57%,居全国第18位,西部第4位,初步构建了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空间格局,加快了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促进了“三个陕西”建设。
一、高起点规划,科学构建全域城镇体系。 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坚持适度超前,高起点谋划,建立以大城市为核心,中小城市为重点,县城、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为依托的新型城镇体系。按照“建设西安、做美城市、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好社区”的总体思路,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城镇规模结构,着力构建“一核、两轴两带、三走廊、四极”的城镇群格局,推进宝鸡-兴平、黄陵-延安-安塞、汉中盆地等12个城镇带建设。不断完善城镇规划体系,先后编制完成“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关中陕南陕北三大区域、西咸新区、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县、镇、村、社区四级建设发展规划,突出完善了83个县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102个县域村庄布局规划、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规划等,形成了层次分明、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城镇体系规划,为构建全域城镇体系描绘了蓝图。
二、抓两头、带中间,实施重点突破和全面推进相结合。 一头抓西安国际化大都市构建,一头抓重点镇建设,带动中小城市和83个县城发展,以重点突破和全面推进相结合,加快城镇体系建设提速升级。构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以建设大西安、带动大关中、引领大西北为目标,突出西咸新区建设和综合交通系统、市政设施体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生态景观体系等一体化建设,提升西安综合功能和影响力,全力打造西安(咸阳)国际化大都市。推进重点镇建设。以扩容为重点,扩大镇区规模,提升承载功能,吸引人口聚集,不断增强城镇化发展动力。实施关中百镇和107个重点镇建设,以标准化模块方式推进35个省级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打造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健全、环境整洁的小城镇示范样板,推动了全省中小城镇快速发展。带动中小城市和县城发展。加大13个中小城市(区)建设力度,发挥其对产业结构调整、消费结构升级和技术创新的集聚、辐射和示范效应,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形成支撑和带动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积极推进83个县城建设,拉大县城框架,完善基础服务设施,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集聚,不断提升县城对人口和产业的承载能力。2012年全省遴选43个重点县城,实行省市分级包抓,示范带动全省县城建设。
三、拓展推进路径,鼓励引导人口向城镇聚集。 积极引导人口向城市城镇、移民新村、农村社区聚集,壮大城镇规模,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鼓励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分阶段推进、分群体实施、分区域布局,鼓励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入城镇落户,从2010年起用5年时间实现600万人进城。到2014年底,全省进城落户农民506万人,完成规划目标84.3%。推进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坚持小城镇建设与避灾扶贫移民搬迁相结合,对省内秦巴山区、白于山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秦岭北麓和渭北旱塬等区域280多万人口实施搬迁。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搬迁34.61万户134万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实施安居工程。建立覆盖不同收入群体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积极实施安居工程。2008-2014年,全省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91.5万套,发放租赁补贴91.12万户,并按照城镇人口23%的保障面,确定城镇172.5万户保障对象及其五年轮候次序,保障了城镇居民住有所居。建设新型农村示范社区。与空壳村整治、移民搬迁、城中村改造、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等工作有机结合,建设新型农村示范社区。统一规划建设,完善基础服务设施,推动农村生活服务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从2013年起,在全省培育建设1000个新型农村社区,确保20%的农村社区化,居住人口占农村人口的25%,2014年末已建成236个。
四、大力推进西咸新区建设,打造新型城镇化范例。 以打造国家新型城镇化范例为目标,积极推进西咸新区建设。按照“一河、两带、四轴、五组团(空港、沣东、秦汉、沣西和泾河5个新城)”规划布局,建成“先进文化引领、核心板块支撑、快捷交通连接、优美小镇点缀、都市农业衬托”的新田园城市和以现代农业、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在发展理念、城市形态上,建设现代田园城市,将城市现代化公共服务与优美田园风光合二为一。在城乡一体上,通过农村劳动力、土地进城,城市工商、消费资本下乡,促成农业转化为城市产业、农民转化为职业农民,实现“就地城镇化”。在产城一体上,以完善城市功能、满足就业需求发展产业,做到以人为本,产城融合。在城市发展模式上,以产业收益支撑城市运转,建立社会化和市场化立体城市管理模式。在生态城市、节能环保上,建设高密度的立体城市、智慧城市和大面积绿化的生态城市。
五、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以公共财政为保障,以民生项目为抓手,以农村为重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公共财政投入长效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定每年新增财力的80%和财政支出的80%用于民生建设,保证了投入资金的来源稳定和可持续。“十二五”以来,全省民生投入年均增长11.3%,资金累计11195亿元,民生资金占财政支出比重从80.1%提高到81.7%,促进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改善。加大普惠性民生项目投入。坚持把公共财政投入向普惠性民生项目倾斜,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就业、卫生、教育和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全社会民生保障标准。从1995年开始,连续13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调整标准居全国第10位。积极实施民生工程项目。以民生项目的实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近年来先后推出“民生八大工程”“民生十大工程”,涵盖“促进就业、收入倍增、全民社保、教育提升、卫生健康、文化惠民、保障住房、消除贫困、改善环境、服务生产”十大领域100类基本民生建设,把完善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下大力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积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促进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同步提升。按照小城镇标准,推进新农村特别是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使农村居民逐步享受到居住集中化、设施城镇化、服务均等化、环境生态化、城乡同质化的生活水平。(来源: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