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城:向戒毒康复医院发检察建议对方立马抓

09.01.2015  13:30

  近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贾某贩卖毒品一案时,发现其曾夹带毒品进入民乐戒毒康复医院向其他戒毒人员兜售毒品。在戒毒医疗机构内贩卖毒品,不仅是违法犯罪行为,更损害了戒毒医疗服务机构的可信性与专业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当前毒品类型犯罪的猖獗性。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在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向民乐戒毒康复医院发送加强戒毒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检察建议,指出该院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要求加强戒毒人员入院检查,强化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加强对从事戒毒医疗服务管理的医师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工作;从法律上释明戒毒医院在戒毒服务中享有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包括对戒毒人员的携带物品要进行检查,发现毒品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等。

民乐戒毒医康复院在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整改,并与该院进行了一系列的互动交流,表示今后要积极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在法律保障下规范开展戒毒服务。

(作者: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郭刚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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