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法院法官荣获区第三届劳动模范称号

03.05.2016  17:40
        陕西法院网讯    在4月29日新城区庆“五一”暨第三届劳动模范、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新城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新权光荣跻身全区49名劳动模范之列。以其对审判事业的全情投入、默默奉献,赢得了各级领导、同事和人民群众的认同。

        王新权同志在法院工作以来,兢兢业业、勇于拼搏、无私奉献。尤其是就任民一庭副庭长后,面对案多人少、疑难涉众案件增多的审判压力,他科学管理、耐心指导,坚持白天开庭、晚上写判决、周末加班,同时注重法律与社会效果统一,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近二十年来,他个人审结案件4000余件,无一错案,案件质量优良,结案数、调撤率亦一直名列全院前茅,深受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爱戴。曾多次获得省、市、区表彰奖励:2011年、2013年先后荣获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2011年荣立个人二等功,2014年获得区党风廉政先进个人,2015年荣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新城区法院号召全体干警以王新权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奋发进取,积极投身“四个全面”的伟大实践,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