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审 中院院长开庭审理职务犯罪案件

04.02.2017  00:10

  西安网讯(西安广播电视台 《零距离》记者 杨涛 编辑 辛源 见习编辑 文静 )新年新气象,新年上班第一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洪涛担任审判长,身穿法袍走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西安微电机研究所副所长胡晓,涉嫌挪用公款的职务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4月1日,时任西安微电机研究所副所长的胡晓和鲁国柱私自决定以西安微电机研究所的名义和任某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给任某3500万元,期限30日,利息35万元,用于任某等开办小贷公司的注册验资。后鲁国柱按照被告人胡晓指示将该所3500万元借给任某。同年5月26日,任某将3500万元归还给西安微电机研究所,同时支付利息77万元。被告人胡晓和鲁国柱商定,将49.45万元利息款由二人私分,其中胡晓分得24万元,鲁国柱分得25.45万元,余款交还给单位账户。

  公诉人表示胡晓作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供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胡晓对检查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并表示认罪。

  被告人胡晓说:“我犯罪的根源,就是没有克服自己的私欲,我认罪,接受法律的审判。

  新年上班第一天,西安两级法院十四名院长担任审判长,同时开庭办理本院春节后的首件案件,标志着2017年西安市两级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号角全面吹响,执法办案第一时间步入常态,追赶超越成为全市法院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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