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10.02.2016  16:04
 

  2月4日下午,在西安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市长上官吉庆领誓。

  2月4日下午,西安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了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宝根主持宣誓仪式,市长上官吉庆领誓。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及《陕西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昨日下午4时30分,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选举产生的8名履新人员,在全体代表和大会列席人员的见证下,集体向宪法宣誓。

  宣誓现场国徽高悬、庄重严肃,领誓人上官吉庆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诵读誓词,声音洪亮。宣誓人刘春雁、秦鸿学、李洪涛、李利民、胡凯、朱文斌、刘铁泉在领誓人身边依次站立,右手举拳,神情庄重,齐声跟诵誓词。铿锵有力的誓言,表达了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也给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宣誓人员一致表示,要时刻用誓言提醒自己,警醒自己,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办事。要自觉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切实提高履职水平,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要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当好“三个陕西”建设“排头兵”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殷誉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