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从四个方面加强南水北调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
03.04.2015 12:3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汉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2014-2017年)》,通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完善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加强生活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治理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深化污染治理,削减工业污染;强化环境管理和执法,健全水质保护防控体系等措施,推动汉丹江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和水质保护的生态屏障的全面建立。
二是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实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护“十二五“规划》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对汉、丹江流域列入国家规划内的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增量的30%用于生态建设和水质保护”要求,并多方筹措、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促使部分未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尽快发挥环保效益。
三是加强污染治理,提高水污染排放标准。严格执行《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强力推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于2016年底前全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推进制药、造酒、传统造纸等行业深度治理工作,强力淘汰落后技术和生产工艺,促进流域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解决城市管网不完善、雨污不分流和运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加大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四是强化环境监管,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建立健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汉、丹江及主要支流水质监测质量控制,每年组织开展一到两次水质监测质量专项抽查,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强化区域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及应急防范工作,狠抓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尤其是市、县二级环境监察部门每月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督查,建立检查台账。同时,要严格执行《环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高效运行,确保水质安全。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飞翔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03.04.2015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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